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8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18-07-10 点击数:

湖北省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动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实验室工作研究为教育决策和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功能与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选题应从实际出发,按照2018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自行设计和确定选题,重点研究实验室工作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实证研究。

2.本项目计划由高校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每所高校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项,立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鼓励各高校自筹经费进行项目研究。项目申请人应为湖北省各高等学校在职和专业从事实验室管理、实验技术、实验教学的工作人员。另外,鼓励高校及高校之间专职实验技术人员与其它专业研究人员联合申报,但必须以实验室管理、实验技术、实验教学人员为项目负责人。

3.为保证项目的水平和质量,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对确有较强研究能力、且在实验室或实验室管理岗位一线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在申报时可放宽至中级职称,并有一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主持人限一人,参与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对已获批实验室研究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连续主持申报。

4.省研究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并要求承担学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支持,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

5.按项目指南每个大类方向可设立1个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原则上要求至少两所及以上高校联合申报,并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汇总申报。

6.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精神,省研究会立项的项目将择优推荐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

7.项目申报人须认真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并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请者资格和所填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

8.项目申报所需的《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可从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网站(网址:http://hbsys.ccnu.edu.cn/index.htm)下载,各高等学校实验室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排序后,将电子版传至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3份。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

9.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5日,申报材料寄出后,请及时联系确认。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武汉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工学部雅各楼229室)

邮 编:430072

联 系 人:梅 芸

电 话:027-68772019

邮 箱:sbc18@whu.edu.cn

附件:

 关于开展2018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2018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湖北省高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2018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2018年7月4日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05-2014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 鄂ICP备0503325